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4-03 】 【选择字号:

 

酒政办发〔2010229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酒泉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酒泉市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酒泉市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酒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3号)和《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酒发〔201029号)精神,酒泉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蓬勃发展。

(三)增加的职责

增加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中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动全市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市体育工作。

(二)推行和实施国家《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各行业系统、社会团体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三)加强对体育产业的调查研究,制订适应全市体育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和开发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

(四)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体育彩票的销售管理,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管理、使用。

(五)组团、组队参加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和全省性单项体育竞赛,做好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工作;承办全国、全省体育比赛;主办全市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单项体育比赛;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六)指导市体校、县(市、区)业余体校、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训练点的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对各县(市、区)体育训练单位的考核工作。

(七)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研究青少年体育训练项目的设置、重点布局,配合市教育部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八)负责全市举办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的许可,负责全市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审查工作,监督指导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开展各项活动。

(九)负责管理和处理跨省、跨区体育交往活动和外事体育活动。

(十)负责本机关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体育宣传等工作。

(十一)管理本机关人事、财务,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序列初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

(十二)承担市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的日常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内部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宜的督办落实和结果反馈;负责拟定工作部署、年度计划,草拟工作总结和重要会议文件;制定和督促落实局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信息综合、网络管理、文件、宣传、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酒泉市体育信息网》的编辑、管理工作;负责卫生、计生、安全保卫、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群体竞训科

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计划规划,负责全市群众体育的管理工作;推行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社会各界、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做好学校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城市社区体育、少数民族体育、伤残人体育、老年人体育、妇女体育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系统争先创优工作;指导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证件审批工作;协调推进甘肃丝绸之路体育健身长廊建设。

贯彻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纲要》,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竞技体育项目的管理;研究和平衡全市体育竞赛、竞技体育项目设置、重点布局;制定全市体育竞赛计划;统筹、协调、组织参加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单项运动会和省级、国内其他比赛的参赛工作;主办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比赛,承办全省、全国和有关国际体育竞赛;督促、指导、检查、落实各级业余训练单位、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业余训练;负责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教练员、运动员的审核注册工作和市级运动会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国家等级裁判员的审批、注册和等级运动员的申报审批;审核批准全市体育最高纪录和破省纪录申报工作;负责反兴奋剂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本系统的法制培训工作;拟定全市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和体育事业发展计划、规划;对体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方案;研究提出体育行业标准,监督检查体育经营市场情况;负责经营性体育竞赛活动的审批、证照发放、经营人员的资格审查;负责对国家和省上颁发的体育法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调查、研究体育产业发展现状,拟定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管理和处理跨省、跨区体育交往活动和外事体育活动。

(四)青少年体育科

拟定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协调市教育部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运动会;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我市参加重大青少年国际、国内体育比赛。

(五)体育彩票管理科(老年人体育协会办公室)

按照游戏规则做好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体育彩票在全市区域的建点布网、人员选配、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彩票奖金兑付工作;负责做好全市专管员、业务员、网点业主、销售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做好终端机的安全运行、库房管理和安全销售工作;配合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做好彩票新玩法上市及宣传工作。指导基层老年人体育协会机构建设;组织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参加本市不同类型及省老年人体育协会举办的体育竞赛和文艺汇演;扩大与外省及周边地区老年人活动的交流。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五、下属事业单位

略。

六、其他事项

1、撤销酒泉市体育彩票管理站。

2、酒泉市体育中心更名为酒泉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3、酒泉市体育局承担市体育总会的日常工作。

七、附则

本规定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