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3-28 】 【选择字号:

 

 

 

 

 

 

酒办发〔201146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各部门:

《中共酒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批准,现予印发。

 

 

 

201146       

 

 

中共酒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共酒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为市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对机关党建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等创先争优活动,搞好机关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和调研;对所属的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组织实施市委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指示和决定,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对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形势教育及培训工作,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做好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审批市直机关党组织的机构及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工作;审批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发展的新党员。

(四)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各部门、单位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五)领导中共酒泉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工作;领导市直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六)对各县(市、区)直机关党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整合上下左右机关党的工作力量,推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

(七)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内部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宜的督办落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提出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意见;负责机关内部日常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和反映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情况,承办《酒泉机关党建》的编辑工作;安排组织机关各类会议和活动;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宣传科

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承办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审批党组织机构和组成人员工作;承办审批基层党组织吸收新党员和党员转正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的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对市直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所属党组织的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三、合署办公机构

市直机关纪工委、市直机关工会、市直机关团委与市直机关工委合署办公。

(一)市直机关纪工委职责

1.检查市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按上级党委、纪委的指示,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2.检查、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了解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发挥纪检部门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案件审理条例审批党员违纪案件和党员申诉案件,决定或撤销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受理群众对市直机关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的申诉,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4.完成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市直机关工会职责

1.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履行教育、维护、参与、建设职能;制定加强机关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计划和措施;推进机关民主制度建设,维护机关职工合法权益。

2.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及工会干部的培训;组织指导市直各机关工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和健康有益的文体娱乐活动。

3.负责市直机关工会经费的收缴和管理,做好工会财务、经费审查工作。

4.完成市总工会和市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直机关团委职责

1.负责市直机关团的工作,制定机关共青团工作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团组织搞好团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

2.负责市直机关基层团组织换届选举及团组织负责人的任免、培训、管理工作,审批团员发展工作。

3.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市直机关青联等社团工作;调查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机关青年的各项活动。

4.完成团市委和市直机关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