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3-28 】 【选择字号:

 

酒办发〔201147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政法委员会

(酒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酒泉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酒泉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各部门:

《中共酒泉市委政法委员会(酒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酒泉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酒泉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批准,现予印发。

 

201146  

 

 

中共酒泉市委政法委员会

(酒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酒泉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酒泉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共酒泉市委政法委员会(酒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酒泉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酒泉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的思想和行动。

2.协助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全市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总体思路和全局性工作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全市实际,研究制定保证严肃执法、公正执法的具体措施。

5.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6.检查、指导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7.组织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8.开展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进政法工作改革。

9.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10.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综治办的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委政法委员会、省综治办交办的其他事项和任务。

(二)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的重大决策,并对全市各级组织、各单位的贯彻落实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责任。

2.对全市事关政治稳定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汇总,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整治建议。

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对发生的有碍于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进行妥善处理。

4.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非法组织及非法活动予以处置。

5.组织、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市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事宜。

(三)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及有害气功组织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2.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各种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邪教滋生和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和指导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3.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收集有关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4.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宣传教育、打击处理和帮教转化。

5.负责市委、市政府有关处理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协调、指导工作。

6.承担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7.完成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法学会

市法学会隶属市政法委管理,按章程履行职责。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联系与协调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综合情况;起草、修改领导讲话、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办理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请示、报告和需要答复的事项;负责机要、保密、档案、文电收发等机关文秘工作;负责会务、财务、固定资产、基建、接待、车管、保卫、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等行政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法学会日常工作。

(二)政治部

研究贯彻中央、省、市委有关政法工作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开展政法工作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调查掌握全市政法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针对队伍中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措施,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协助市委组织部门管理好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做好政法部门干部的考察推荐工作;指导政法各部门加强队伍思想、纪律、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法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执法督导室

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政法队伍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政法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督促政法各部门严肃查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对报送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提交有关会议进行讨论;组织对一个时期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组织对政法部门办理案件进行评查,检查错案追究等制度执行;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接待、交办、转办工作和交办、转办案件的督查检查等工作;适时向上访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群众工作、信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协调政法各部门开展联合接访工作;研究分析涉法涉诉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信访工作的建议。

(四)综合治理科

掌握、分析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研究提出相应工作思路和措施建议,按照市委政法委和市综治委的部署,抓好落实;适时组织严打整治和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落实;研究制定《酒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搞好社会治安重点整治督查工作,对在全市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事件提出领导责任查究的意见,并对查究情况进行督查;按照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搞好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市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并对综治工作典型经验总结推广;组织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见义勇为评选表彰活动;联系市综治委成员单位,承办市综治委(办)的日常工作。

(五)维护稳定科

了解掌握全市社会情况,定期分析稳定工作形势,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建议,并抓好落实;对全市维护稳定工作进行调研,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总结推广;组织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检查,指导全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上报重要信息;做好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信息收集、情况通报、组织协调工作;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非法组织及非法活动的处置提出预案、建议;联系市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办市维稳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防范处理邪教科

了解掌握全市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定期分析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形势,研究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对策建议,并抓好落实;及时收集汇总上报重要信息,及时向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对重点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措施;组织协调对邪教活动的打击处理工作;抓好防范各类邪教的宣传教育工作;联系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承办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