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3-28 】 【选择字号:

 

 

 

 

 

酒办发〔201185

 

 

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各部门:

《中共酒泉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批准,现予印发。

 

 

2011613   

 

 

 

 

中共酒泉市委统战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共酒泉市委统战部为市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根据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对统一战线基础理论问题和重大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向市委和省委统战部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全面掌握全市统战工作的情况,重点掌握和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物色、推荐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担任省、市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负责市政协委员的安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培养、选拔、推荐和考察工作;协调党员领导干部与非党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负责党外代表人物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

4.负责协助市委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贯彻执行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物色、培养、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

5.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负责联系海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开展联谊交友,牵线搭桥的工作;加强联系,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宏观指导台侨工作,调查研究台侨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做好台胞侨属工作。

7.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正确贯彻执行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各种突发事件及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联系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8.负责党外知识分子联谊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的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9.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0.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委统战部及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党委开展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领导市工商联工作;主管社会主义学院的工作;负责牵头协调、指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市宗教局)、市台办、侨联工作。

11.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对其机关干部进行管理;负责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长任免征求意见工作。

12.完成市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民主党派市委会主要职责

民革酒泉市委员会、民盟酒泉市委员会、民建酒泉市委员会、民进酒泉市委员会、农工党酒泉市委员会、九三学社酒泉市委员会六个民主党派市委会。

1.负责中共酒泉市委和本党派上级重大部署在全市党派组织中的贯彻和落实。

2.负责本党派市委全委会、主委会以及其它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会务工作。

3.负责本党派市委全委会、主委会的决议、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4.负责本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经常了解并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为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5.负责本党派的思想、组织、机关、制度建设的组织实施;做好后备干部的培养、推荐工作。

6.负责与市人大、政府、政协、市委统战部及有关部门的联系;负责与有关县(市、区)委统战部、本党派上级组织、本党派基层支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联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

7.负责宣教工作,教育和鼓励本党派成员爱岗敬业,做好本职工作;组织本党派成员发挥优势,开展社会服务和祖国统一联谊工作;协调管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8.负责本党派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服务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9.负责起草市委会文稿;负责市委会的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

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建制,隶属市委统战部管理,按《章程》履行职责。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统战部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管理部内日常政务、事务的首问处理,上下情的汇报传达,部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部长日常工作服务和四大班子、分管口工作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部内重点工作、部长交办工作的督查落实和部长安排的各类接待;负责部内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打印、下发及来文处理、归档和保密工作;负责本部综合性会议的组织筹备和会务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和部内的财务、财产、车辆的管理使用及卫生、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上级和基层统战部门来人接待等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工作和部内综合信息工作;协助党支部负责部内职工学习;负责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干部科

承担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推荐工作;承担党外后备干部和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承担联系社会主义学院,开展党外干部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承担联系各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工作,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提出有关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部机关和统战系统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管理工作;收集管理党外干部的档案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市、区)委统战部长、市工商联、市台办(侨联)负责人选的考察报批工作;负责统一战线三支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社区统战工作的指导。

(三)党派科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反映民主党派成员意见和建议;对有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民主党派搞好班子建设、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民主党派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四)民族宗教科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项目帮扶的联络协调和跟踪落实工作;负责了解民族、宗教政策执行情况和民族宗教方面的动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负责对市民委(宗教局)的联系,落实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负责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有影响、有威望的代表人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和宗教组织后备力量的培养和联系工作;负责散杂居少数民族的扶贫工作协调,宗教场所日常管理情况掌握,参与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处理,负责上下对口信息传递和有关信访、信息工作。

(五)经济科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承担联系和协调工商联工作;承担新的社会阶层的统战工作;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团、工会组织的建设工作;负责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指导;协助市工商联及有关部门加强与海内外工商社团的联络与交往,协调海外联谊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会同工商联做好光彩会日常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四、下属单位

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