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3-28 】 【选择字号:

 

酒办发〔201160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各部门:

《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批准,现予印发。

 

       

    201146日         

 

 

 

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共酒泉市委宣传部为市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规划,承担市委领导全市宣传思想战线各方面力量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任务。

2.负责指导全市理论教育、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工作,开展政策、法规研究;负责学术研讨、交流、成果转化、应用和评奖工作;负责开展社科理论宣传普及和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全市社会科学界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工作;制定学术活动规划。负责全市政工人员职称的评定和申报工作。

3.负责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的落实;负责管理全市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舆论引导和新闻队伍建设;

4.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负责舆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和上报;负责舆情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培训及管理;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承担全市重要和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宣传;负责境外记者来酒泉采访报道的邀请、组织和管理。

5.负责酒泉门户网站新闻网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全市网络宣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指导网络等新兴媒体的新闻报道、对外宣传等工作。

6.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7.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及体制改革;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文化艺术生产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全市文化市场体系建设及管理;指导全市文学艺术工作。

8.负责指导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规划及实施,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创建任务;指导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导志愿者服务活动。

9.按照市委和省委宣传部工作要求,指导、协调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部门工作。

10.承担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市委讲师团主要职责

1.承担全市理论教育、宣传、研究工作。

2.负责指导检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承担市委中心组学习服务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理论宣讲辅导,为全市党员、干部、群众提供宣讲辅导服务,订购编发学习教材。

4.负责规划、部署、督促、检查和总结考核讲师团(组)工作。

5.负责讲师团(组)队伍建设、理论骨干培训、阵地管理工作。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酒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酒泉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隶属市委宣传部管理,按《章程》履行职责。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宣传部设8个内设机构:

1.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国防教育活动的规划、部署和实施;开展国防形势、民主法制教育,进行骨干培训,举办国防形势报告会;负责协调军地各界建立和管理国防教育基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领导干部军事日等国防教育活动;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对外宣传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对外宣传工作的部署;负责健全落实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策划、落实全市重要和突发事件的对外新闻宣传;负责境外记者来酒泉采访的管理;负责网络等新兴媒体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管理,牵头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置有害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3.办公室

负责宣传部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等文秘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提供有关信息;协调宣传系统各单位及本部科室,督办落实部务会议重要决策、重要事项、市委和部领导的批示;负责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等行政管理、公务活动的组织及后勤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科

贯彻落实党的新闻宣传方针政策,指导监管全市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舆论导向和新闻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新闻宣传活动;负责市外记者来酒泉采访的接待、管理;联系外宣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酒泉日报社、酒泉电视台、酒泉人民广播电台等机构和新闻媒体;协调管理各类新闻单位驻酒工作机构;负责落实全市党报党刊的发行任务。

5.理论科

负责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组织协调全市政治理论、方针政策的宣讲辅导工作;组织开展理论研究、理论骨干培训、编印学习教材;协调市委讲师团、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社会科学届联合会、市委党校等开展理论宣讲对谈、理论研究(研讨)等活动;负责政工职称的申报评定工作;联系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6.宣传科

负责组织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和社会宣传工作;负责先进典型的推荐、选拔、学习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文艺精品的征集、评选、申报、宣传等工作;负责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协调“扫黄打非”、网吧专项整治、银幕荧屏净化以及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牵头协调组织“三下乡”、大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普法等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联系协调全市文化艺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联系文联、国防教育办公室。

7.文化科

负责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制定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负责全市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全市文化艺术生产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全市社会主义文化市场体系与主体的建设和培养;负责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负责全市图书、出版、音像市场的宏观管理;负责与有关出版部门的业务联系。

8.网络信息管理科

负责贯彻落实省市委对网络信息工作的安排部署,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负责全市网络宣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处置互联网信息内容突发事件,处置有害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负责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编写《酒泉舆情》;健全落实舆情信息队伍管理、培训、考核奖励等制度。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五、下属单位

六、附则

本规定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