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3-28 】 【选择字号:

酒办发〔2011〕57号
    


    
     
     
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各部门: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批准,现予印发。
    
           
                                                              2011年4月6日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为市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央、省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制度、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党的组织建设的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二)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农村、街道社区、学校、机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坚持健全党的组织制度;调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协调、规划、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党代表开展活动。
  (三)负责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市管县处级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选拔任用提出意见,负责县处级干部培养考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市直部门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协助省上有关部门管理在酒单位的领导班子;宏观指导全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市管后备干部。
  (四)负责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制定干部教育及培训的政策和规划;组织市管县处级干部、科级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干部以及乡镇党委书记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全市干部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
  (五)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对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有关重要问题的案件;审理市管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它历史遗留问题;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六)负责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协调指导和组织管理市内、外县处级干部和全市科级干部的交流工作;承办省委组织部和省上有关部门上调、下派、内调及市管干部的调动、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等事宜;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负责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承办有关事宜。
  (七)负责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全市人才工作,制度或参与制定有关政策,宏观管理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智力引进工作。
  (八)负责指导协调《公务员法》的实施和配套法规政策建设,主管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及群团组织等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
  (九)完成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委组织部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部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检查、服务管理以及部内建设工作;负责部内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整理、文字把关和资料编印工作;负责文电处理及印信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及会务工作;负责以部名义发文的审稿、登记、呈送;负责部长办公会、部务会的会务及决定、决议的督办落实;协同有关科室完成省委组织部和市委及部内下达的调研课题和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任务,做好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编报和指导工作;负责部机关行政事务、后勤管理服务、财务、文印、接待、统计、固定资产管理和安全、劳动卫生工作;负责部机关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承办部党支部的有关工作;负责部机关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干部一科
  负责全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干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指导全市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县(市、区)干部任免管理工作;负责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补充,组织市管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班子日常调整配备的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工作,做好提请部务会议、市委议事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干部任免、退休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分析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配备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编制审定工作;负责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和省委组织部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地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和地厅级后备干部选拔补充工作,做好县(市、区)党政正职的考察推荐和正县级、县(市、区)党政正职后备干部的选拔补充工作;配合省属驻酒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做好干部的日常管理、考察、考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选举的有关组织工作,协调做好人大、政协及群团组织的代表、委员、执委人选的补充调整工作;指导全市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承办副团职以上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干部二科
  负责全市科级干部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科级干部任免、考察、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落实;指导市直部门、单位做好科级干部和中层干部的调整、任免、退休等工作;负责相关部门、单位科级干部的任职备案、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的审核审批工作,做好提请部务会议研究科级干部任免、退休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负责拟定科级干部挂职锻炼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协调衔接工作;指导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负责县处级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补充工作,指导县市区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补充工作;做好全市干部年报统计工作,及时更新县处级、科级干部基本信息数据库;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科(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两新”组织、事业单位等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组织制度建设工作;落实县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指导市属基层党委和全市乡镇、村级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全市乡村两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全省、全市党员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考察推荐工作,以及涉及选举事项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党建方面有关资料、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指导全市党组织组织史编纂工作;负责全市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重大活动;负责研究提出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意见和措施;做好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承办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手续;做好全市党内统计、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才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履行党委组织部门对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职责,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和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制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意见和政策,组织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检查指导人才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重大人才项目;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联系一批高层次人才;管理全市优秀选调大学生; 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干部教育科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省委组织部和市委各类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党校和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基地的建设工作以及市委党校的管理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干部监督科
  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议和措施,督促抓好落实;负责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落实市委关于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公示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有关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市管县处级干部和县处级后备干部违纪情况;调查处理来信来访问题;负责领导干部出国(出境)的政治审查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公务员管理科
  指导检查全市《公务员法》的实施和相应配套政策法规的制定落实;负责全市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团机关(以下简称“七大机关”)公务员的登记、录用、培训、辞职、辞退、退休、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工作;负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七大机关”一般干部的调动审批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公务员年报统计工作,及时更新公务员基本信息数据库;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公室
  研究制定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实施办法,建立领导干部包括项目考核激励机制;负责对领导干部包挂项目工作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干部项目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分析汇总和归档工作;承办市委及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乡、村、社区及其它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建设、教学管理及网络运行维护;制作开发全市远程教育教学资源课件,维护管理市级远程教育多媒体点播平台、市级辅助教学网站;组织开展终端站点管理员培训;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党代表联络科
  负责全市和基层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市党代表大会组织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基层党员大会和党代表大会选举工作;负责对党代表的提案、意见、建议的收集、交办、回复等工作;负责党代表增补、资格罢免和市党代表大会前的代表资格初步审查等工作;负责市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代表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和党代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四、下属及归口管理单位
  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