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3-28 】 【选择字号:

酒办发〔2011〕61号


各县(市、区)委,市直机关各部门: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批准,现予印发。


        2011年4月6日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中共酒泉市委办公室为市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委文件、重要文稿、市委领导讲话材料的组织起草工作;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做好组织实施安排工作,组织市委领导安排的全市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委领导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二)负责市委日常文电处理,市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市委召开的各类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以市委名义安排的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市委常委联系及分管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常委会议、议事会议的组织工作,会议纪要和批复起草工作。
    (四)负责中央、省委及市内外重要宾客的接待工作,组织协调四大班子的重大接待活动;负责全市党委系统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市重要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及时向市委、省委办和中办报送信息,对全市党委系统信息报送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六)负责市委及办公室文件、电报、信函的传递工作及其日常文书处理;负责文件、文稿、内部刊物的印制、分发、清退、立卷、归档工作。
    (七)负责市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市委值班工作,及时向市委领导报告重要情况;负责处理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向市委反映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八)负责全市党委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市委视频会议系统及市委办公室业务网络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与省委办公厅业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工作。
    (九)负责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机关、酒泉军分区和驻酒单位的日常联系工作。
    (十)负责市委办公室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十一)负责市委领导及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车辆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市委机关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和退休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办公室设8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市委书记、副书记、秘书长的政务、事务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其他常委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以市委名义安排的各类重大政治经济活动、会议、接待和调研的组织筹备、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县市区、市直机关部门及驻酒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工作;负责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市委领导秘书的管理工作,市委及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秘书二科
    负责市委各类综合性文稿、市委领导讲话稿及年度工作安排、总结的起草工作;负责围绕市委总体工作部署参与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市委文件中涉及法律和党内法规内容的审核把关;负责《参阅文件》、《工作通报》的编辑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及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常委工作科
    负责市委常委会议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起草工作,完成常委会议议定事项批复和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市委议事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及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科 
     负责办公室内部日常事务、会议、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承办工作;负责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日常考核以及党群、纪检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党总支日常工作,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完成市委及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信息科 
    负责向中办、省委办和市委报送市内重要信息;负责全市日常信息的收集、分析综合和加工处理工作;负责编辑《甘肃酒泉信息》、《信息摘编》、《领导参阅件》等信息刊物;负责指导全市党委系统信息业务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及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公室 
    负责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的调研、起草、修订等工作;负责接收和处理县市区、市直部门和单位上报的公共突发事件类信息、报告和请示,并协助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市委及市委办公室应急值班工作;完成市委及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文档科 
    负责市委及市委办公室日常文书处理、文件配发、印制、收发、管理工作,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借阅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印信管理及县市区委、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印信的制发、清退、销毁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内部保密工作及全市党委办公系统刊物的征订、发行工作;完成市委及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行政科 
    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办公室机关的财务、劳资、车辆、国有资产管理和市委机关房产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公益劳动、环境卫生和文体活动等工作;完成市委及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四、下属单位
    略。
    五、附则
    本规定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