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08 】 【选择字号:

酒机编办发〔201745

 

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酒人社﹝2017114号)精神,我办被确定为全市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单位。为扎实有序开展好试点工作,我办研究制定了《市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417

市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公正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识别干部,功夫要下在平时”的要求,建立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平时考核内容,改进平时考核方式,扩大平时考核民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平时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更好地调动公务员在推进全市机构编制事业发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开、科学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甘肃省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组织进行。

(二)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依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岗位工作任务完成的实绩和效果作为对其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

(三)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强化公务员日常管理,培育其良好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状态。

(四)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注重考核公务员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果。

三、考核对象

市编办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电子政务中心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分值

(一)考核内容及量化分值。以履行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专项工作任务情况。对公务员“8小时”以外的表现情况也纳入考核范围。考核内容量化分值总分100分。

1.考德(10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政治素质及品行。

1)政治态度(4分):主要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念,政治方向和政治鉴别力,宗旨意识、政治立场是否坚定。

2)个人品德(2分):主要指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诚实守信,襟怀坦荡,光明磊落,谦虚谨慎,团结民主,具有良好的生活作风和个人素养。

3)职业道德(2分):主要指是否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良好的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忠于职守,服从命令,严守国家和工作秘密,坚持依法行政。

4)社会公德(1分):主要指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是否遵守社会行为规范,负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家庭美德(1分):主要指是否遵守在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邻里团结等方面的行为准则。

2.考能(30分)。主要考核公务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即掌握政策水平、组织开展工作、解决处理问题及协调办事等方面的能力。

1)业务素质(5):主要指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技能,以及熟悉本职业务工作、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

2)工作能力(20):主要指熟练运用政策、组织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问题、正确处理公务、创新开拓进取及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方面的能力。

3)学习能力(5):主要指学习态度是否端正,是否善于汲取新知识、深入思考新问题;是否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参加各类培训。

3.考勤(10)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1)工作责任心(3):主要指是否敬重和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尽职尽责、敢于担当、甘于奉献。

2)工作态度(3):主要指工作是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工作纪律和出勤情况是否严格遵守落实。

3)工作作风(4):主要指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工作中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精益求精、任劳任怨;是否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调查研究。

4.考绩(40)主要考核工作思路与措施、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包括重大任务、日常工作、阶段工作、创新工作完成情况、疑难问题处理情况以及能否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考绩与落实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参与基层党建、“三亮三晒三表率”活动相挂钩。

1)思路措施(10):主要指在完成目标任务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提出的工作思路与措施是否符合规律、科学有效。

2)工作质量(10):主要指是否能够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效率(10)主要指是否快速、准确、及时地处理行政事务。

4)工作成效(10)。主要指工作成效是否明显,解决疑难问题是否科学合理。

5.考廉(10)。主要考核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

(1)遵纪守法(3):主要指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有无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2)廉洁自律(4):主要指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身修养等情况,爱好是否健康向上,有无不正之风或不健康行为。

(3)依法行政(3):主要指能否依法依规办事,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是否公正文明、公道正派,基层是否认同,群众是否满意。

(二)扣分项目及量化分值。 建立平时考核扣分清单,其量化分值为:

 1.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每次扣0.5分;

2.学习笔记记录不规范、不完整被各类检查组指出问题的每次扣0.5;

3.违反请销假纪律每次0.5分;

4.作风不严谨,工作出现差错的1次扣0.5分;对整体工作进展造成不良影响的1次扣1;

5.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1次扣0.5;

6.服务态度生硬,被投诉的1次扣0.5分,被有关部门转来投诉经查属实的1次扣1;

7.不按规定、程序办事被投诉的1次扣0.5分;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的1次扣1;

8.工作期间因不遵守相关规定被纪委、两办、效能办通报的1次扣2;值班期间存在漏岗漏情的1次扣1分;

9.不服从管理,政令不通,影响工作开展的1次扣2;

10.有不廉洁行为被投诉的或被上级转来举报不廉洁行为的,经查证属实1次扣10分。

(三)加分项目及量化分值。建立平时考核加分制度,科室综合工作受到省、市及办内表彰的,被表彰科室的工作人员分别加10分、8分、5分;科室单项工作受到省、市及办内表彰的,科室负责人和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分别加10分、8分、5分;科室个人受到省、市及办内表彰的,被表彰人分别加8分、5分、3分。

五、平时考核等次

围绕平时考核内容,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平时考核等次。

(一)“优秀”等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能力突出,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开拓创新意识强,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有较突出的贡献;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二)“称职”等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能力突出,工作方法得当,成效较好;开拓创新意识较强,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三)“基本称职”等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能力一般,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开拓创新意识一般,工作责任心一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和效率一般,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四)“不称职”等次。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在廉洁自律方面有不良反映、经查证属实的,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考核方法及程序

平时考核以工作实绩和平时表现为重点,实行个人自评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办主要领导对平时考核工作负总责,考核对象的分管领导是平时考核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平时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30%

(一)考核方法。实行日考勤、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半年评议、年终总结的方法,即:每日记录考勤;每周对个人工作进行记实;每月由被考核人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及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并公示;每季度由分管领导评鉴打分;半年组织进行集中考评;年终班子成员量化评分。

(二)考核程序。按照规定的权限、标准和程序组织进行,基础分为100分,具体按以下步骤开展:

1.确定考核指标。各科室根据被考核人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人,把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限、标准、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由被考核人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2.日考勤。对公务员出勤情况进行考勤登记。日考勤情况作为分管领导评鉴打分的重要依据。

3.周记实。被考核人按工作日在《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如实记载每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数量、重点工作进展和出勤情况。科室负责人按时进行签阅。

4.月小结。被考核人每月末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重点工作、出勤及思想动态等情况进行梳理,形成工作小结,并填写《市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月度小结表》和《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科室负责人进行简要评鉴。《小结表》及《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呈分管领导审阅,并由分管领导在《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末填写审核评价意见。月度考核评价意见作为季度评鉴的重要依据。

5.季考评。被考核人每季度末对季度工作、思想动态、作风建设等进行总结,填写《市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并提出自我评价等次;科室负责人客观公正地提出公务员评鉴意见和评价等次建议;分管领导根据公务员工作记实、每月工作小结、服务对象反映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并提出审核评鉴意见(季度考核等次意见),报主要领导审定。优秀等次人数按分管科室公务员数量的30%确定。综合科根据平时掌握情况、科室负责人提供情况和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扣分和加分内容。季考评后,以适当方式对被考核对象工作完成情况、季度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季度分管领导考核评鉴打分占平时考核总分的60%

6.半年评议。7月份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半年分析评议。参会人员根据被考核人日常工作表现进行量化打分。 半年评议得分占平时考核总分的20%

7.年终总结。召开年度总结会议,通报被考核人平时考核得分情况,结合个人年度总结由办领导班子成员对被考核人平时表现进行量化评分。领导班子成员量化评分占平时考核总分的20%

分项评分分别乘以相应百分比之和,即为每个公务员平时考核总得分。

(三)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实行检查通报制度和考核反馈制度。综合科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督促检查,向全体公务员通报有关情况。各科室每月、每季度要按时报送各类考核表册、资料,综合科对公务员记实填写、完成工作任务、出勤及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评鉴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七、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考核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60%,年终考核分值占40%

(二)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较好、业绩较突出的公务员中产生,即平时考核季度评定等次均在“称职”以上,且年内至少有2次“优秀”等次,年度考核方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公务员在平时考核中有1次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四)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相关手册表格的,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教育;谈话教育后仍未改正的,由分管领导进行批评告诫。

(五)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调整职务、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好的公务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应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操作。为加强对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编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科具体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科室要提高对平时考核试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平时考核与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开展“三亮三晒三表率”活动结合起来,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三)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班子成员和被考核人员要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严禁走过场、讲人情、敷衍塞责、被动应付,切实把公务员平时考核作为反映公务员综合素质的有效抓手,推动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公务员平时考核考勤表

2.公务员平时考核月度小结表

3.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4.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鉴表

5.公务员平时考核民主测评表

6.公务员平时考核年终量化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