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2-20 】 【选择字号:

 一、酒泉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工作;拟定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部门和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方案。
  2.统一管理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简称党政机关,下同)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市直各部门之间、市直各部门与县(市、区)之间的权责划分。
  3.负责审核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县(市、区)、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总额;审调整核县(市、区)所属副科级以上党政机关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省编办下达的各类专项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
  4.负责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调整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审核调整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领导职数及经费开支渠道;审核调整县(市、区)所属的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和协调县(市、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
  5.负责机构编制政策规章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
  6.监督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的法制建设,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约束机制;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负责全市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
  7.负责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政策落实情况;负责市直及经授权中央、省在酒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审核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
  8.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指导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编委和省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酒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考核、年检和法人培训工作;承办中央、省上驻酒事业单位的委托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落实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管理工作;承办市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责
  (一)综合科    办公电话:0937-2613761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科室文件核稿、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各项工作安排、工作总结等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信息、宣传、会务、保密、档案、接待、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财务、资产、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负责实名制管理的督办及服务工作;协助办领导开展机关日常工作。

 
  (二)市直机构编制科    办公电话:0937-2613231 
  承担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措施的拟定工作;指导、协调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审核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及所属行政单位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审核调整市直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和经费开支渠道;联系协调中央及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或双重管理部门需要承办的机构编制有关事宜;承办市直部门、单位实名制管理工作;承办涉及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三)县(市)区机构编制科    办公电话:0937-2613231      
  负责拟定县(市、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及机构改革总体方案;研究拟定县(市、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县(市、区)、乡镇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工作;审核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指导县(市、区)、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实名制管理工作;承办涉及县(市、区)、乡镇机构编制事宜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机构编制督查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    办公电话:0937-2613153 
  负责拟定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的措施办法;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办法的拟定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定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的预防和查处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访工作;承办“12310”举报电话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构编制考评奖励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信息的编审工作。


  (五)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科    办公电话:0937-2613153 
  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实名制管理措施、办法;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准调、占编聘用和人员出入编手续办理等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国家工作人员用编审核工作;负责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编制的总量控制和调整工作;负责分配下达军转干部编制;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办公电话:0937-2613153  
    负责拟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国家和省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规章的实施;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设立(备案)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受理、审核、发(缴)证、公告和年检工作;承办中央、省上驻酒事业单位的委托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考核工作;依法查处违反事业单位登记有关规定的行为;负责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和信息库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上办公工作;负责政务、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管理工作;承办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